铁路货运专线承包合同甲方:公民身份证号码:乙方: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提高经济效益、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方物流优势,现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惠、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铁路专线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独自拥有薛店(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用线)使用权
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线路始发站为广东省各地车站"冬到站为薛店即鹰农板集团股分有限公司专用线)
该线路货列车种为棚车和敞车
甲方同意将该铁路线承包乙方独家运营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使用费记取标准及结算方式:1、按每月实际车皮使用量记取:每车皮元
2、承包费用按月结算,当月费用于次月15日前对账确认并结清
三、广东省各地站铁路上所有手续及安全由乙方负责,货到站由乙方安排卸货,甲方协助并提供安全保证,防止第三人干扰卸货
保证乙方为独家合作承包人,不得再发包他人
协调沿途各铁路局关系,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承包经营继续使用该线路的,按本承包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个月赔偿乙方损失元
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负责
四:承包用途:1、乙方承包期内是根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价格电【2016】41号》文执行本(承包合同)如因铁路运输政策变化,客观因素造成货源无法组织铁路运输,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2、在乙方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从事的经营为合法经营,如果因乙方违法或经营不善而导致行政或司法查封,甲方依约收回使用权,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相应赔偿
五、甲方应提供乙方经营需要的库房、办公用房、水电等配套设施,费用不再另行向乙方收取
六、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但由于甲方指挥或甲方提供的设备问题导致的除外),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工商、税务、村镇、合作单位、村民等外部关系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