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项目部安全目标:杜绝员工因工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 5 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 1‰以下;年轻伤率控制在 3‰以下
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判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部领导和各部门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项目部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总监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项目部各级人员主要职责:项目经理: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
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
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法律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讨论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安全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