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 动 合 同 书(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人员使用) 甲 方: 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2025 年 月 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四、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二条中写明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装入乙方档案袋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八、本合同文本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 甲方 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李强注册地址 河南省林州市振林区龙山路西段经营地址 河南省林州市振林区龙山路西段第二条 乙方 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固定)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2025 年 月 日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第二章 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实行下列第 (二) 种形式:(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