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纪律及奖惩暂行规定》和《员工岗位聘任协议书》公示的通知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集团工会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经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批准通过了《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纪律及奖惩暂行规定》和《员工岗位聘任协议书》文件
集团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向全体员工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限至 2010 年 9 月 22 日,公示期间为试行期,2010 年 9 月 23 日起正式执行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10 年 8 月 23 日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纪律及奖惩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管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制造性,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生产、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劳动纪律第一条 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集体劳动、工作、生活过程中,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第三章 劳动关系管理第二条 劳动关系管理是通过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使劳动关系双方(用人单位与员工)的行为得到法律规范,权益得到保障,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使企业健康、稳定进展
第三条 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要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工作
凡在集团公司内部借出、借入及内部调动的员工,应由所属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报集团公司公司备案并签订“借调协议书”或办理内部调动手续,及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工资等资料交接、转移工作;凡借出、借入集团公司以外用人单位的员工,应由所属部门(用人单位)自行联系,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使用
并签订三方《借调协议》,及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