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讲授提纲(隋彭生)合同审查,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效力审查,审查目的是发现合同是否存在效力瑕疵
第二部分是“三性”审查,即审查合同条款的安全性、完备性、准确性
第一部分效力审查一、对主体是否适格的审查(一)合同主体是否适格1
有无相应的资质(禁营、专营、特许、等级等)
有无内部决策程序及决策程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否足以预见合同的后果
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处分权
(二)代理人是否适格1
是否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有其他委托授权证明
属于特别授权的事项还是概括授权的事项
(三)与合同成立有直接关系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四)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二、对给付是否合法的审查(一)标的财产是否为禁止流通的财产(二)对限制流通的财产的交易,程序上、主体上是否符合要求(三)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标的数额等是否合法1
履行期限是否突破法律规定
保证期间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有无对诉讼时效的特约
定金数额是否突破法律限制
利息是否突破法律限制
管辖的约定是否突破级别管辖
规避条款属于合法规避还是违法规避
(四)免责条款是否有效1
是否预先免除了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责任
格式免责条款是否显失公平
(五)是否对第三人构成侵权(六)是否存在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情况(七)其他情况第二部分“三性”审查一、对安全性的审查(一)标的财产是否有权利负担(二)对方履行合同的资力(三)担保是否确实(四)履行顺序的设计(五)长期合同是否设立艰难条款(六)有无吊销营业执照或被申请破产的情况(七)是否为关联交易(八)格式条款提供人采取什么方式尽提示义务2(九)异地成立合同时,对方是否“微调”了合同打印稿(十)其他情况二、对完备性的审查(一)标的名称、质量标准、成分、规格的规定或特别要求等(二)无形财产的归属(三)履行地点的确定(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