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发电机)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甲方(租用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甲方租用乙方机械(含安拆、操作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租赁合同,合作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出租方营业执照编号: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必填): 安拆单位全称: 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概况: 第二条 租用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费用明细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租赁费(元/台·月)备注不含税价1发电机2合同总价(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增值税为 元。上述不含税价仅不含增值税,乙方按照投标时竞报的增值税税率( )计取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注:1.上述单价均已包含符合并满足《租赁合同》规定和要求的厂家、规格型号及其质量性能,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检验与验收、配合服务等费用及其它要求等全部内容和因素的所有费用。2.上述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费、调试费用、租赁物的使用费、折旧费、动(电)力燃料消耗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乙方应获利润、除增值税外的其他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所有税费】、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维护(修)和保养的费用、配件费用、操作工人工资(含司机保险、伙食费、加班、防暑采暖等各类补贴)、设备及所用电缆的看管费(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自行负责)、保险等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相关的所有费用;还包含了自带电缆至甲方二级配电箱连接电源相关费用。3. 本合同中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应规定自行缴纳。第三条 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物资料3.1 乙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拆除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