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承包合同书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建筑工程项目的有关消防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承包给乙方施工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占地面积:血,建筑层数:地下层,地上层,建筑总面积:in2,建筑高度:m,栋数:栋
二、工程承包的方式、范围——本项目工程按照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承包施工
今后如有变更、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和(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所需要增加的工程量,甲乙双方另行再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或者签证
(一)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范围:承包该工程项目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防火门系统;部分防火窗系统;普通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部分气体灭火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灭火器及箱体
具体分项陈述如下: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从报警主机开始至各连接末端的所有管线和设备、配件
如有消防联动设备,还应包含消防联动控制器
不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
2条第二款规定需要设置的套内火灾探测器
2、室内消火栓系统:从水泵吸水管开始至室内消火栓末端的所有管网和设备、配件
包含消火栓泵
(对于室外消火栓系统由甲方自行负责建设;乙方只是免费提供室外消火栓给甲方并由甲方负责安装施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从水泵吸水管开始至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的所有管网和设备、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