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本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抵押房屋向银行申请借款。那么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本怎样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房产抵押借款合同纠纷原告代理词范本李某与王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李某本人的委托,指派王方银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通过充分了解案情,经过法庭调查,现就本案的关键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应当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一、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因此被告应当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抵押权注销手续。2013年7月24日,被告王某与案外人朱某(系原告前夫)签订《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朱某向被告王某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即从2013年7月24日起到2014年1月23日止。同日,原告为朱某上述借款中的100万元用原告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屋(房地产权证号:103房地证2012字第19号)抵押担保,同时双方签订了《借条》和《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号:抵押第20130720148号)。其后,原告李某已经按照借款协议履行了还本付息的义务(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一中法民初字第00号民事判决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渝民终4号民事判决书对此予以证明),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6)渝民终4号民事判决书,是终审、生效的判决,上诉人虽然针对该判决申请检察院抗诉,但人民检察院并没有提出抗诉,上诉人也没有提交检察院的抗诉书。因此,被上诉人在《借款协议》中所担保的债务已经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认定清偿完毕,上诉人对抵押房屋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亦随之消灭,根据前述法律规定,上诉人应当协助被上诉人办理房屋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此致重庆市某某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月曰二、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地址:邮码::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物业:邮码::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第一条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贷款金额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第四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