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选址技术服务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晋中市城东燃气调峰热源厂项目地点:晋中市广安街东延路北侧委托方(甲方):晋中市瑞阳热电联产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乙方):山西金瓯土地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7年10月10日签订地点:山西省晋中市规划选址技术服务委托代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在真实、充分的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规划选址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须在签订合同后5_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及配合乙方工作:1
发改委关于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
项目申请文件(建设单位红头文件);3
项目选址申请表(加盖县、市主管部门公章并附意见);4
项目可研报告;5
项目所在地点地形图(1:50000、1:10000);6
项目工艺平面布置图(附带地形);7
其他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支持性文件(省、市、县有关单位对本项目意见的函);8
其它相关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9
项目所在区域规划;第二条乙方技术业务服务内容完成规划选址意见书2份
第三条价款及支付方式1
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大写)150000元整(小写)2付款方式:全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大写)150000元整(小写),待本合同约定的报告提交评审通过,领取规划选址意见书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
3-甲方按约定支付乙方价款同时乙方出具有效发票
甲方支付全款后,乙方交付甲方成果资料
第四条服务质量要求及工期1
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划选址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
工期:签订合同,甲方按时提供完必要资料,符合相关规定且满足可开展工作的条件后_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