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加强海尔地产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的成本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保护集团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海尔地产集团下属各项目公司
1海尔地产集团审计法务中心与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海尔地产集团下属各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含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1通常规定4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海尔地产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务必遵循下列原则:4
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务必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集团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务必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但金额在3万元下列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晰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招标原则本原则包含下列两方面含义:♦使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通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规定的适用情形,经全面填写集团《考察结果审批表》,并按规定经集团有关负责人会签批准后,方可使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
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含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