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的管理 药剂科 1.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2. 高警示药品的管理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范畴 《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是法律规定的特殊管理药品,简称为“精、麻、毒、放”No.51No.56特殊管理药品特殊性独特的副作用合理使用防治疾病、维护公众健康重要的医疗和科学价值不可替代性滥用危害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精神药品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精神药品目录 132 种 第一类 53 种 氯胺酮等 第二类 79 种 曲马多、地西泮、咪达唑仑等 No.56麻醉药品定义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其他易成瘾癖药品、药用原料及其制剂。麻醉药品目录 123 种 吗啡、哌替啶、芬太尼、瑞芬太尼、布桂嗪、可待因等No.56麻醉药品与麻醉药麻醉药品 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是指麻醉性镇痛药、它具有药物依赖性,所以我们说要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都是有依赖性的药物麻醉药 是指具有麻醉作用的麻醉剂,包括全身麻醉和局部麻醉药,虽有麻醉作用但不成瘾,不产生依赖性No.56“ 麻”、“精”管理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实行“三级管理(药库、药房、病区)”和“批号管理”,药库、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要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No.56“ 麻”、“精”管理No.56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第三级管理——病房管理 1. 各病区、手术室、 ICU 、急诊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均应放置在保险箱内,张贴相应标识,双人双锁保管,以防失窃。 2. 各病区、科室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应根据临床需要制定合理基数,并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申请,护理部主任确认签字,药剂科主任审核,主管院长批准,药库备案。 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应班班交接,每日清点,做好交接班记录。 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由医生开具专用处方后才能使用,并做好使用记录,尽快凭专用处方和用完的空安瓿至药房补足基数。 5. 医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需收回空安瓿和废贴,领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