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有尊严的生活过有尊严的生活》》第二框体第二框体 一、人身自由不能欺• 某校女生徐某和蔡某去商场购物,商场工作人员怀疑她们偷了一瓶化妆品,便对他们责问、盘查、搜包,但未发现“赃物”工作人员继而又要搜身,被两名女生严厉制止
工作人员将两名女生非法扣留一个多小时
事后,两名女生向人民法院状告该商场侵权
法院经审理,判决商场向两名女生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给付精神损失抚慰金 4000 元• 商场工作人员侵犯了两名女生的哪些权利
活动一:活动一:• 人身自由:是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收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权利
• 1 、人身自由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身权利,没有人身自由,其他权利就难以享有
• 2 、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有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
所以,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相关链接• 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我国刑法规定:严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违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活动二危害: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安定,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其行为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常见的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表现:• 1 、非法拘禁、逮捕他人,限制和剥夺公民行动自由
• 2 、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公民的身体自由
• 3 、非法搜身、搜物,侵犯公民的自由和人格尊严
• 4 、以暴力强制、威胁他人,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
当我们的人身自由受到侵害时:• 1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权
• 2 、公民要在法律规定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