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2015-2016 学年高二语文下学期期末考试试题一、现代文阅读(9 分,每小题 3 分)阅读下面文字,完成 1-3 题
唐代乡村社会的权力网络在唐代官府的文书格式中,“尚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皆曰符
”这意味着,乡在中央政府看来就是最低一层的管理层级
但是“乡”的地位,在唐代也有比较大的变化
武德七年,唐朝律令规定:“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四邻为保
”其中对乡里地位,没有明确说明
《通典》则提到:“大唐百户为里,里置正一人;五里为乡,乡置耆老一人
……贞观九年,每乡置长一人佐二人,至十五年省”
由此可见唐初延续了汉魏以来的“乡官”之制,里正(阅读微博:里正,又称里君、里尹、里宰、里有司等
春秋时期开始使用的一种基层组织,主要负责掌管户口和纳税,明代改为里长
唐朝也有里正一职,负责调查户口,课置农桑,检查非法,催纳赋税)、耆老或者乡长都算是正式(或比照)的官府成员
但是随着承平日久,到贞观十五年,就不得不废罢“乡长”及属官(佐)废除了乡官之制
“乡长”及乡的建制虽然废除,但是县以下的地域仍然需要管理,“乡”作为区块名称仍得以继续存在
只不过将管理“乡”的权力转到了“里正”身上
“里正”一词也逐渐转变为职务名称
“里正”成为乡领导的称呼的同时,“里”本身却逐渐消失,取代“里”地位的则是村
唐初的乡里制,在贞观十五年以后就逐渐向乡村制转化
“乡”和“里”都是设计概念,由上至下加以推行,试图把县以下地域的居民纳入一个统一网络当中
但是这种由“五”“百”之类整数所构成充满结构感的设计规划,却很难与乡村居民的居住实情相吻合
由非正式纳入官府序列但又受官府严密掌控的“乡”直接面对自然形成的聚落“村”成为相对合理的选择
在赋役征派过程当中,乡村社会中的权力网络得以高效运转起来
当然,乡村文化习俗活动、纠纷调解等等也都是乡村权力运作的载体,但是最基本的运作模式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