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委托单位:受托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受托单位(联合体成员):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已确定(牵头方)、(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工程咨询方”)共同对本工程项目进行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方共同协议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工程咨询方进行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及有效答疑、补遗文件;2、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及主要条款;4、合同附件(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廉政责任书);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咨询方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主要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业务
五、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合同总价款中标总价款):人民币(大写)其中:1、项目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2、施工阶段造价跟踪审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3、造价结算审核务询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4、绩效评价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5、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六、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支付方式:1、项目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35%;(2)项目施工进度完成65%时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45%;(3)项目竣工结束后十日内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4)项目档案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
2、施工阶段造价审核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十日内预付造价跟踪审核服务费总价的35%;项目施工进度完成65%时支付造价跟踪审核服务费总价的45%;项目竣工结束出具造价跟踪审核报告后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