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接管验收 WI/JR-001YGJY A/0 1/4 1.目的:确保楼宇住、用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 2.适用范围:对新接管楼宇的建筑、装修、设备等方面的验收。 3.内容: 3.1 接管验收条件 按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委托合同,在大楼竣工验收全部合格的基础上,物业公司代表全体业主以满足住户居住安全、使用功能正常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3.2 发展商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的资料清单如下:注:对于原有已入伙的物业,发展商/业主委员会应在物业公司验收楼宇的同时,移交楼宇资料给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新的物业,发展商在楼宇资料报交市建筑档案馆的同时,也应移交一份给物业管理公司存档。3.2.1 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党.小业主姓名、产权、居住位置、建筑面积清单; 3.2.2 市府验收合格资料: a.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b.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c.市完善配套办公室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党.用电许可证; e.供用电协议书; f.用水审批表、水费收缴合同书; g.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 h.电视共用天线合格证; i.电梯使用合格证。注:煤气、电话由市有关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及验收。 楼 宇 接 管 验 收 WI/JR-001 YGJY A/0 2/43.2.3 工程技术资料 a.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空调、煤气等工程的全套竣工图纸及各类公共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报告等。 b.地质勘察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党.工程预决算分项清单; e.图纸会审记录;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 (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g.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h.沉降观察记录及其沉降观察点布置图; i.竣工验收证明书; j.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k.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l.水、电、空调、采暖、电梯等设备及卫生洁具的检验合格证书; m.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n.供水、供暖管道的试压报告; o.机电设备订购合同、单台设备的说明书、试验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 3.3 楼宇接管验收程序: 3.3.1 发展商(业主委员会)通知物业管理公司接管验收。 3.3.2 物业管理公司按 3.1 及 3.2 进行核对。具备条件的应在 15 日内签发验收复函并约定验收时间。 3.3.3 物业管理公司同移交人对房屋质量、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初步检查。 3.3.4 对初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整改,并商定时间复验。 3.3.5 经复验移交人对初检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