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学生科科员考核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科管理,保证学生科对学生监管工作力度和科室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科员考核办法修订如下:一.工作职责与要求1、考勤(10 分)学生科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旷会一次扣 3 元\扣 5 分,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 1 元,1.5 分,因工作不力,受到学校领导批评扣 3 分。 2、 分管工作(20 分)按照分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失误一次扣 5 分,工作被动,没有完成任务,该项考核不得分。3、承包楼层管理工作(20 分)科员对楼层安全负责,督促管理员到岗履行合同,调查处理偶发事件,每天晚上 8:30-10:00 在宿舍值班,对值班教师进行考核。缺岗 1 次扣 5 分,提供材料不准确扣 3 分,安全责任事故,按学校责任追究办法处理。4、值班值日工作(20 分)按照科室规定按时到岗值日,坐班。值日人员负责落实当天坐班情况。值日时间不到岗一次扣 5 分,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 2 分,不负责任者一次扣 3 分。坐班要求除非值日人员外,其它科员每天不少于 3 小时,低于 1 小时者,扣 2 分,超出 1 小时者加 0.2 分,一周统计一次。5.学生评议(10 分)学生评价满意率按比例计入。6.临时性工作,协助科室做好有关工作,失误或不按时完成一次扣 5 分,此项只扣分。7.分包专业部工作(20 分)负责所包专业部学生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及时调查处理学生偶发事件。专业部学生违纪一次扣 0.5 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一次扣 1 分。二、考核要求1、学生科人员每月考核一次,由办公室统一汇总。2、考核结果同年度考核挂钩。3、学生科人员每月每人从津贴中抽出 10 元,按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等,按 15 元、10 元、5 元计发到人。学籍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学籍管理,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1. 凡到××××职业培训学校学习的学生,办报到手续,学籍登记手续,即取得了技校学籍;2. 凡中途调整专业的学生,不再另办学籍,只在原学籍上注明即可;3. 学生原则上不得跳级,但努力学习取得足够学分的除外;4. 学生在校违犯法纪,被学校处理取消学籍的即丧失学籍;5. 中途辍学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也自动丧失学籍;6. 不论任何年级学生入校时都应到校招生办登记注册,避免造成学籍的漏失;7. 各专业部、班主任都有按学校制度办事的义务,不准私自接收安排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