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工程”民族文字互联网出版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可研资料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的通知》(新政发〔1987〕91 号),1988 年自治区出版局正式成立,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47 号)核定机关行政编制 53 名,设 8 个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是:(一)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拟定自治区新闻出版业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自治区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自治区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自治区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监管出版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自治区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定自治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七)配合有关部门拟定自治区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八)拟订自治区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自治区新闻出版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自治区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全区新闻违法违规活动
(十)负责自治区印刷业的监管
(十一)负责自治区著作权管理工作
协助国家版权局,查处有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处理涉外著作权关系和有关著作权国际条约应对事务
(十二)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