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预案一、火灾紧急事件处理预案 火灾事件处理的主责部门为秩序维护部
当中控室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报警电话或通过视频监控发现火情后,中控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携带消防应急工具箱 2 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查看确认;中控室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报警人员姓名、所在单位、报警时间、着火部位、燃烧物质及火警情况等
1. 确认无火情后查(1)如发现有人按动过楼层手动报警器,现场却无人的情况,可将“手报”先行复位
值班员不要撤离,应在该区域停留 3 至 5 分钟,通过视觉,嗅觉检查有无异常情况,确认无异常,通知中控室值班人员恢复正常状态
(2)如发现为消防警铃误鸣,应检查警报原因
检查报警按钮是否损破坏,若是损坏,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修复
若是全部报警按钮都正常,可能是线路出现故障,为避免影响客户,可由工程部暂时将消防手动报警线路屏蔽,注意在屏蔽前,必须证实并无火警发生
(3)如发现为消防喷淋头损坏,应立即通知中控室,由中控室通知工程部组织人员进行处置
(4)如发现烟感报警,应检查该区域是否有烟雾,异味
若是因施工原因引起,应要求施工方暂停作业,加强通风
若是因施工人员私自拆卸烟感探测器引起应立即恢复原状
确认发生火情(1)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中控室,报告起火点,燃烧物、火势大小,可否接近火场等信息,并根据火情现场组织灭火
(2)中控室负责人向管理中心(项目部)、客户单位领导汇报
(3)现场灭火人员视火情,如果为初起火灾,利用相应的灭火器材灭火
(4)如果火势扩大,应组织人员先控制火势,设法阻止火势蔓延
灭火时应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灭火同时优先保证人员安全”的原则
(5)现场负责人根据火情决定启动相应消防设备,发布人员疏散命令,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1(6)中控室值班人员接到命令后开启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秩序维护人员及时打开消防疏散通道门,客服部组织各层人员有秩序疏散,并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