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保护实施意见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县属各厂矿、中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委发〔2006〕24号),根据XX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加快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问题,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努力打造重庆直辖市的“窗口”和“门户”,确保生态县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生态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一)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十五”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生态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综合决策,加强监管,有效地遏制了生态恶化趋势,成功创建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市级山水园林城市
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取得积极进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生态县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度明显提高
(二)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虽然我县生态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彻底扭转
生态系统功能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削弱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水污染和水生态失衡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土地退化导致土地生产力下降,土壤污染影响到了农产品安全;森林质量下降,林地分布不均,生态功能降低;次级河流污染严重,水的供需矛盾突出;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畜禽养殖专业户及企业逐步成为新的污染大户;矿产资源开发不合理导致一些地区生态破坏严重,地质灾害频发;人口增加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
第1页共7页(三)生态保护工作基础薄弱
生态保护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不完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