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头合同篇一:装修工在装修过程中摔伤应当由谁承担责任装修工在装修过程中摔伤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农村新房需要装修,房主便将装修的工程发包给了本村一位包工头,包工头召集了部分本村工匠实施装修
在装修过过程中,一名工匠不慎摔下装修架导致脊柱骨折,经住院治疗康复,但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受伤工匠将房主告至法庭,请求支付各项费用共计八万元
请问这一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是房主还是包工头
赔偿应当如何计算
首先确定一下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两种赔偿不一样,如果是雇佣关系应当由雇主承担也就是房主,承揽关系的话就应该由包工头承担
伤者和包工头直接属于雇佣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伤者的伤害应由雇主即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
房主和包工头之间属于承揽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房主对伤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包工头承担伤者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项目
可以追究包工头的赔偿责任,如果包工头与房主属于雇佣关系,则可以追究房主的责任由包工头承担责任,房主在指示、指挥等方面有过错的,适当承担赔偿责任由包工头承担责任,房主在指示、指挥等方面有过错的,适当承担赔偿责任小肖为陈姓包工头所雇,双方系雇佣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陈老板组织了装修队,就应当承担小肖的人身损失;同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有关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装修人也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那么,业主因为贪图便宜,找到了这样没有施工资质的“装修游击队”,并将自己房屋的装修工程承包给装修队施工,依法也应当与陈老板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律师提示,业主在选择装修队时,应当查看装修公司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这样才可较好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规避有关风险
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