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种植养护合同甲方(委托单位):乙方(养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内容1、工程地点:2、施工内容:二、施工时间:年__月—日至年__月—日
养护期为施工竣工之日起至延后一年
三、承包方式该工程采取苗木由甲方采购,人工、机械、黄土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乙方进行施工管理以及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组织施工
绿化施工费为进苗总价的10%,养护费为进苗总价的15%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费用按季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在十天内付清上季度养护经费五、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甲方根据苗木施工技术要求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2、在检查时入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
3、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应付费用
(二)、乙方职责乙方必须根据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定和标准进行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
1、按甲方要求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及时报送结算资料
2、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正常情况下,乙方按规定须保证成活率达到90%(绿化苗木死亡率低于90%,乙方需补种苗木,并且担保其成活)
3、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经双方确定、乙方收到甲方整改书面通知书后一个月负责补种同样品种和规格的植物,并保证成活
4、乙方保证绿化内无杂草、无虫害、无病死,养护所需一切资材:如工具、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均由乙方负责
5、因不可抗力(特大台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灾害造成养护植物死亡及非乙方人员因素造成养护植物死亡的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但在台风季节必须先行采取用支架对树木进行必要的防护)
6、一年生植物,如各种草本类花卉的正常凋谢不属于乙方负责范围
7、各类因苗木种植和养护作业后所产生的绿化垃圾(泥土、枯枝、草坪等),(不包括建筑与业主装修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