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州市阳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州市阳镇村村民的农田水利灌溉更加方便,我村决定修筑8组、9组、12组坍塌段灌溉(排水)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本合同。一、对崇州市崇阳镇8组、9组、12组灌溉(排水)沟沟面坍塌段进行修筑:1、人工排出原有水沟内的杂物、垃圾。2、修筑12组--9组坍塌段排水沟长为55米,沟侧面高度为250CM,用标砖砌筑,厚度为24CM,砌筑面积为137.5血,按140元/血计算,共计19250.00元;修筑12组--8组坍塌段排水沟长为186米,沟侧面高度150CM,用标砖砌筑,厚度为24CM,砌筑面积为279W,按140元/血计算,共计39060.00元。上述总计为68310.00元。3、12组--9组坍塌段排水沟沟顶部生产通道采用C30混凝土浇筑,长为55米,宽度为60CM,厚度为20CM,浇筑方量为6.6m‘,按500元/m,计算,共计3300.00元;12组--8组坍塌段排水沟沟顶部生产通道采用C30混凝土浇筑,长为186米,宽度为90CM,厚度为20CM,浇筑方量为33.48m3,按500元/m3计算,共计16740.00元。上述总计为20040.00元。4、综上所述,修筑坍塌段沟侧面和沟顶部生产通道总计88350.00元。二、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及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责任。三、付款方式:验收工程之后,甲方观察使用三个月,付给乙方工程款。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帐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款项自动失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