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示范文本与2013版示范文本修改部分对照表部分序号17版施工合同13版施工合同1
4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
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通用条款10
9计日工10
9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巳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巳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
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
9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巳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
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1竣工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结算申请(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15
1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