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镇实高委员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党委批复精神,制定本选举办法。二、中国共产党XX市实验高级中学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市实验高级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分别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四、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党委批准,中国共产党XX市实验高级中学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中国共产党XX市实验高级中学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3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正式选举,共设两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六、在正式选举时,中共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中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七、每张选票上的党委委员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5人、纪委委员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为有效票;多于规定的应选人数为废票。八、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九、出席大会的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第1页共2页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0,不同意的画x,弃权的则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则在下面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画一个0,不画0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十、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选举工作人员,接着主持人投票,最后工作人员引导党员按顺序投票。十一、选举工作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大会选举工作人员由大会提名,经党员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工作并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十二、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十三、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