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租赁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厂房屋顶、乙方在承租的屋顶上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站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屋顶租赁1、甲方同意将其坐落于的厂房屋顶合计约万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在承租的甲方厂房屋顶上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站项目(以下称项目)
3、甲方应该提供厂房的产权证明等权属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1、双方同意,约定的屋顶租赁期限为自光伏发电站建设完成验收并网之日起法定20年,如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长租赁期限延长的,租赁期限应相应延长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长租赁期限
2、考虑到光伏发电站正常运行的期限为25年,因此,租赁期满后乙方有选择权,乙方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续期5年
如乙方决定续期,需在租期满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届满期前续签5年
25年后,双方也可以继续签订屋顶租赁合同,若不续签,乙方可以将光伏发电站设备拆除,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由甲方出资向乙方购买
第三条屋顶租赁费用1、乙方,自项目开始建设起,按实际占用屋顶面积,向甲方支付屋顶租赁费用,每年租赁费3元/E
2、每年年末结算租金
第四条屋顶技术资料的提供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屋顶的主体建筑的权属证书等权属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光伏发电站的立项、报批、核准、建设与运行等有关事项;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原建筑设计院相应建筑物设计图纸、建筑物屋顶承载证明文件、竣工图、电路图等技术资料给乙方,甲方所提供的有关建筑物的技术资料应真实可靠,以便乙方进行光伏电站的评估和设计;3、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屋顶光伏发电站设计的要求,甲方须取得建筑物原设计单位等出具的《建筑物承载复核意见》并提供给乙方
4、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