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质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香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酒业”)市场部的客户资质评定的管理工作,结合香溢酒业的组织机构调整工作和新的部门职能变化,特制订本制度,并通过本制度保证香溢酒业客户资质评级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香溢酒业的客户资质评级工作是在销售副总领导、市场部的主持下进行的,需要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的工作参与,客户资质评级的结果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市场部是客户资质等级评定的唯一出口
第三条香溢酒业的客户资质政策编制和调整由销售副总领导、市场部牵头操作,市场部每年年初对上一年资质评定工作进行评审,同时依据香溢酒业的营销模式和业务量的变化对资质的评定方法进行调整,并依据新的资质评定方式对原有客户进行级别重新评定
第四条本制度中涉及的名词解释:1
客户资质等级:香溢酒业依据客户的资质等级配合销售政策,确定客户能够享受的价格折扣、促销、广告2
客户信用:香溢酒业依据客户资质等级的内容制订客户信用,来确定客户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第一章客户资质评定标准第五条香溢酒业的客户资质评定标准适用经销商和销售终端开发过程和日常维护过程的资质评定
第六条新客户的必须具备的标准(如原有经销商和销售终端在经营上产生变化,且违反本条基本标准的,经公司集中评定后考虑降级甚至取消合作关系):3
客户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二级法人单位,持有国家工商局正式批准的白酒销售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账号,能独立行使对外经营业务
客户必须具备1年以上的高档白酒销售经验,在当地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客户必须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客户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能有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客户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营业场所和仓库
客户必须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自有的销售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现有客户维护能力及新客户开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