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3年林业项目施工合同(1)县乡(镇)村2013年项目施工合同甲方:开江县乡(镇)村乙方:为全面完成2013年项目的栽植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1
负责调剂实施本项目所需土地,并将土地和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2
协助乙方召开银杏种植户会议、组建专业队伍,协助专业队与农户签订好种植合同;3
协助乙方进行栽植,督促农户管护好所栽植的苗木,严禁牛羊践踏和人为破坏,一旦发现必须严肃处理;4
负责给乙方出具项目资金结算的委托书等资料
二、乙方职责1
负责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合格苗木(包括补植);2
负责组织专业队按时按质完成栽植任务和补植任务,并负责乙方全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3
负责与专业队签订银杏种植合同,协助专业队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4
负责与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进行项目验收和资金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合同期内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须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
合同一式四份,签章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鉴证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签章)林业局(签章)年月日篇二:林业生产合同书沾化县2012年度下河乡1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林业生产施工合同为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2012年度下河乡1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林业生产建设任务,能顺利地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在工程施工中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建设单位:下河乡人民政府(简称甲方)承包单位:山东济青高速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第二条:工程地点:下河乡1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
第三条:工程量及造价:1、工程量:4
1万株(胸径N2
2、工程造价:26
24万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肆佰元整),其中:财政资金21
24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
最后按签证的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甲方负责向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