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14)第14090515号起重机定货合同买方:卖方:签订时间:年月日设备名称:起重机及配套设备合同条款1
定义本合同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买方”是指,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卖方”是指,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6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7、“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供应的机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
8、“验收”是指买方对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9、“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一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0、“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现场”是指位于为买方使用合同设备所在地
12、“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起重机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
13、“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4、“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电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本合同所订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2
1、设备名称:起重机及附属设备和服务2
2、设备规格型号:见技术协议中的供货范围、随机备品备件及附件2
3、数量:见技术协议中的供货范围、随机备品备件及附件2
4、买方向卖方购买的本合同设备及数量,对于买方的生产是必须的生产设备,因此本合同设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