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是指劳动者存在一定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行使此单方解除权,无需经劳动者同意,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试用期的约顶符合法律规定;(2)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关于试用期的录用条件,该录用条件已经采取合法方式向劳动者公示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约定试用期条款时,应当明确约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具体标准;(3)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有效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4)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解除通知需在试用期届满前送达劳动者
2、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规章支付合法有效,并已向劳动者公示;(2)劳动者客观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3)用人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