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桌转让合同范本篇一: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甲方:苏继梅乙方:吴国军、刘青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丁香路小学对面海东路巨海城聚泽园内14号楼5单元1楼西户盛华小饭桌以贰万伍仟伍佰元转让给甲方(苏继梅)经营管理
从2014年6月1日开始,盛华小饭桌将由甲方苏继梅正式接手,其中小饭桌配套设施有3层床11组、桌子8张、椅子22把、消毒柜、煤气灶、电饭锅、电饼铛、餐盘50个、碗50个、等做饭用具
并且乙方将房租交至2014年8月31日,从2014年9月1日,将由甲方自行缴纳房租
甲方付给乙方房屋押金1000元,乙方将房屋押金条交给甲方,以后1000元房屋押金由甲方向房东退取
此合同自2014年6月1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经营、并盛华小饭桌自2014年6月1日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乙方应将房东联系方式告知甲方,甲方不与房东另签租房协议,乙方应将签好的租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留给甲方,并在交租时乙方协助甲方将房租交给房东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篇二:小饭桌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租赁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乙方根据经营需要租用甲方位于泰山区温泉东区36排2号楼独院一处(现承办少儿之家),包括一、二层各III房屋(建筑面积为190平方米)和南房一、二层(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
(注:层西厦及三层各房屋不归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自2011年8月1日始至2012年7月31日止,时间为一年
三、甲方承诺,全年租金为22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