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结合,切实履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更好地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迫在眉睫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怎样补齐知识短板,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干事本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完成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思考
一、坚持把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与学习《宪法》、《监察法》相结合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总体安排中的重要一环,体现了于宪有据,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的要求
党中央确定先修改宪法,再制定国家监察法这一安排,也是贯彻宪法观念和法治理念的体现
因此学习好《宪法》、《监察法》是我们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开展好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前提
一是要牢固树立政治观念
纪委监委作为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位属性、根本属性
在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既要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又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自觉,也要做好政治审查,突出审查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情况
二是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在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深化程序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运用谈话、讯问、搜查等调查措施,特别是严格运用留置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深化证据观念,严格证明标准,当前尤其要力戒“重口供、轻证据”旧观念,全面客观地搜集运用证据,保证查证事实有足够证明力的证据支撑,更要排除证据之间的矛盾怀疑
二、坚持把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是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紧盯各行业、领域暴露出来的不良风气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要取得实效,必第1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