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劳动合同的解除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缘由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商定解除两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其次十四条、其次十六条、其次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担当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缘由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全都,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全都,还应当对一方第2页共4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全都,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隐秘和补偿肯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全都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当然,假如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全都的问题
(三)预报辞退的许可性条件:预报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报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预报"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报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报通知
预报辞退限于劳动者无过错,单一主客观条件变化,劳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劳动法》规定预报辞退的法定许可性条件为下列状况之一:(1)劳动者患病或以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