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花岗岩饰面板材采购合同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提供天然花岗岩饰面板材之事宜,经过友好协商,为规范各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材料:1、饰面板材名称:见合同附件
2、数量: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甲方采购部开出的《石材供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开具的收料单上的数量结算
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进行切割
每块饰面板材长、宽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包括本数)以下的误差小于1mm,饰面板材厚度在20mm(不包括本数)以上的误差小于2mm;色差范围按照甲方项目部挑选后的试拼要求为准
3、饰面板材单价:见合同附件,此单价已包括了甲方取得该饰面板材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了饰面板材的成本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切割凿磨烧毛费用、倒角开槽费用、利润、税金等
4、条约总价:元,(大写:人民币)
二、交货地点: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三、交货期间: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所有饰面板材送至上述商定的交货地点
2、期中每批次供应的饰面板材的种类、数量及具体的供应时间节点请求以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由甲乙单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应清单》为准
乙方未签字确认的,视为乙方对甲方书面供应请求的默认
乙方未接到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石材供应清单》私自供应饰面板材的,纵然当批次供应的板材种类、规格、数量包含在上述附件中,甲方也有权不予结算,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算方式1、所有饰面板材送至工地并验收通过后,凭甲方采购部出具的、甲乙方签字确认的《石材供条约编号:应清单》及甲方项目部开具的收料单到甲方采购部结算
五、付款方式:1、根据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款的情况同步支付
2、乙方提出货款支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