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换热站施工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筑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换热站工程建设施工事项进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润苑绿城小区换热站2、工程地点:3、工程面积:约220平方米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程总造价:双方按人民币1400元/㎡价格暂控,后按暂控价+工程类别+设计变更进行决算
6、质量等级:合格7、工程最终面积及总造价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估价规范)按相应类别工程核算
二、工程承包范围:除换热站设备安装外的土建、给排水、采暖、电照设备基础,均按照图纸全部内容施工
三、合同施工工期1、开工日期:2015年9月10日2、竣工日期:2015年10月10日3、此工期必须保证按期交工,若遇到下雨、停电停水、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确实需停工或顺延工期,须征得甲方同意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顺延
4、交工后一周内给甲方交清工程相关资料和质检部门出具的认证书、报告等,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5、因乙方资料不齐全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质量认证书不能按时交于甲方,致使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再行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工程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协商此项工程为执行暂控价+工程类别+设计变更进行决算的结算工程,如乙方因施工管理不善等任何原因造成的亏损,甲方不在总工程造价中给予增加
该项目工程所产生的全部生产及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时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发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及时监督、检查、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规定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和签发停工指令并严格监督、控制工程款的使用
2、双方必须履行建设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