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抹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外墙抹灰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工费及耗材等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施工位置:第二条承包范围(一)外墙抹灰面基层的清扫、砼及砖等的剃打、基层处理、架眼洞堵塞、钢丝网的安装、墙面湿润。(二)砂浆的筛砂、上料、搅拌、塔吊、抹灰、修补、清理。(三)墙面标筋、放线.(四)外墙面局部操作架及局部架料平台的搭设、拆除。(五)外架使用吊篮上下垂直移动操作。(六)外墙所有的面、带、线、边角抹灰.(七)外墙面、板洞的吊洞支模浇筑砼。(八)手推车及维修、筛网、水带子、灰盆、灰梭、墙面水泥钉、手工工具、施工电源线及照明等机具,搅拌机操作及前后台清理。第三条承包金额(一)工程价款按甲方现场的施工图正确图示尺寸和乙方具体施工位置实际工程量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全部完成第二条承包范围一次性单价每平方米元。第四条施工工期全部完成第二条承包范围总工期为60天,主面墙为30天,门窗边角、凸窗、空调板、边口线及收尾为30天。施工工期进场起算时间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通知为准。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一)每一项工序动工必须按甲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二)必须保证墙面无开裂和空鼓现象。(三)墙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允许偏差要求。第六条双方责任及工作(一)甲方责任及工作1、提供工人宿舍。生活费用、日常生活用品及劳保用品由乙方自理。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3、派施工管理人员验收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其监督检查.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需整改未按时完工和工程验收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将受到项目部有关制度经济惩罚。(二)乙方责任及工作1、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动。2、乙方施工期间不得在工地现场及宿舍闹事、殴打,违者按500-2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解决。3、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中途退场按承包范围已完工部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每平方米元结算,并追究其经济责任。4、分段工期延误按200元/天支付给甲方,若最后总工期未延误则不计。5、总工期延误按1000元/天支付给甲方。6、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工期延误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现场签证为准,风雨天、材料原因不能作业连续二天内不计入工期延误。第七条工程验收(一)抹灰完工交与下一道等装饰工序,若达不到此项交接质量要求,乙方承担其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等经济责任。(二)抹灰完工后楼地面施工过道清理干净交与下一道工序,否则按抹灰面积每平方米伍角在乙方工程款扣除.(三)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按乙方已做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日30元支付给乙方.(四)属乙方施工承包范围的而乙方未执行,由甲方派工的按每工日50元在乙方工程款扣除并追究其经济责任。第八条人工费支付(一)分段付款1、第一次付款在主墙面全部完工付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的工程款50%。2、第二次付款在抹灰及收尾全部完工付已完工合格工程量的工程款30%。3、尾款在工程竣工三个月付清。第九条安全责任(一)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的医疗卫生、劳动保险、福利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二)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第条其它约定第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现场代表:现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