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报要求及新表1、部中心要求进一步规范认证程序,严格审查要求,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中“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和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及规范的承诺”、“申请认证产品计划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统计”列入审查重点,对未在申请书中提出用标申请或未注明不能用标原因的,一律不予通过
2、省级工作机构根据部中心下发的认证评审结论通知单,及时督促申请人履行其承诺,在收到通知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部中心申领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及标志,逾期视为主动放弃,部中心将不予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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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的联系方法及汇款方式单位名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409室邮编:100081联系人:孙丽娜、杨玲、张锋、张会员;电话:010-62131998传真:010-62191445E-mail:yangling@ag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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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开户名称: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联行号:39841银行帐号:0506010400099403、《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填写要求1、要求县级工作机构对申报主体资格、材料的可行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签署推荐意见,签字并盖章
县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XX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后,我单位检查员对其材料进行了审查,对其现场进行了现场考察,认为该企业产地环境优良、投入品使用规范,生产记录健全完善,生产管理措施得当,产品加工规范,工艺流程合理,设备先进,加工环境整洁,现场考察情况与申报情况相符合,同意推荐申报无公害XX产地认定和XX产品认证
推荐意见应根据申报企业申请产地和申请产品的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推荐的推荐意见模式,有针对性地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