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局清理和规范实施方案2篇第一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有效推动我区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清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核、统一规范”的原则,坚持清理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结合,以机关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行为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二、范围和内容(一)清理和规范工作的范围
包括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会团体),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兴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国家法定节日的庆典活动,面向本系统举办的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不列入清理和规范范围
(二)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内容
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到依据明显、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
凡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规范实施
1、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主要包括: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第1页共11页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活动;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活动;其他违反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