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发外包合同签订地点: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自动取药机(PLC编程、调试、接线、出图)事宜达成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自动机(PLC编程、调试、接线、出图)二、内容及要求:1、开发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10天内完成出电气图、PLC程序的开发、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项目的开发工作以及调试和接线的工作
2、开发时间:(1)启动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为项目正式启动日期;(2)工期:10日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序号品牌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含税金额备注1自动机(PLC编程、调试等)套1¥11000
00¥11000
0011%增值税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万壹仟元整(¥11000
00)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具与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同等金额的11%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转账方式向乙方预付人民币¥5500
00(大写:伍仟伍佰元整)的合同款项;编程调试完成一周内或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以先到时间为准),乙方开具与合同金额的50%尾款同等金额的11%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转账方式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人民币¥5500
00(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四、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1)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有增加或修改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小规模变动的需求,乙方必须满足;若出现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2)甲方完全拥有此次PLC程序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所有权利;(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4)甲方有责任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保密;(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软件开发技术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6)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