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分包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承包方(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深圳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及内容:1.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单价、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1.5本工程的业主单位为:第二条合同工期2.1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2.2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日历天。2.3有下列情况之一,经乙方同意并报甲方(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c.非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48小时以上。d.甲方(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2.4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2.5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2.5.1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1/122.5.2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丙方承担;2.5.3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甲、乙、丙三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第三条工程质量3.1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经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3.2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乙方、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3.3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自然灾害等及人为破坏和使用不当之因素情况外,丙方保证对所供材料在工程全面竣工_年内使用性能不变,并提供原生产厂家签署的同等期限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丙方保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情况下,达到设计所要求的使用年限。第四条合同造价4.1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工程量为暂定时,工程量则按实结算。4.2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4.3工程量及综合单价清单:(详见附件一)4.4工程量计算规则:(1)、根据施工图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2)、各分部分项的项目特征描述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一);丙方所报的综合单价中除了完成该工程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规费等之外,还包括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测试费、竣工未付前的产品保护费、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申报费、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仅不含水电费。4.4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第五条材料供应5.1工程所用材料均由丙方自行采购。5.2工程所用材料均须得到甲方(业主)、乙方及监理的确认,丙方在正式采购和施工前须将材料的样品提前送甲方(业主)和乙方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乙2/12方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开始采购。5.3一旦材料的样品得到甲方(业主)、乙方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未经甲方(业主)、乙方及监理同意,不得作任何变更。5.4丙方须在各批材料出厂前乂乂天通知乙方。5.5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相一致;符合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质量标准或相关企业及行业标准,并必须向甲方(业主)、乙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并经甲方(业主)、乙方、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5.6进场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如发现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封存不得使用,经核查如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由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乙方因为管理不善承担连带责任;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时,甲方、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拆除,清理及重做的一切费用,由丙方全部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