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已被挂靠公司名义签订的能否自己起诉要工程款-法律常识合同是已被挂靠公司名义签订的能否自己起诉要工程款合同是已被挂靠公司名义签订的能以自己起诉要工程款1、从合同内容来分析,在挂靠人(一般无资质或低资质)以被挂靠人名义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挂靠人仅仅是借用被挂靠人资质,实质上是表达挂靠人的意思表示而非被挂靠人的意思表示,即实质上就是挂靠人与发包人建立了合同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为无效
从该条规定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第二,合同无效的理由是挂靠人借用被挂靠人资质违反法律规定;第三,合同的相对人应是挂靠人与发包人第四,如果认定合同的相对人是被挂靠人与发包人,那么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有效
2、从权利义务对等原那么分析,挂靠人是实际施工人,组织施工、资金投入等一切事务均是其所为,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为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不能返还财产的折价补偿
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被挂靠人并无损失,也就不存在要求发包人折价补偿其损失问题,故作为实际损失的挂靠人有权要求发包人直接向其支付工程款
3、假设否认挂靠人向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权利,而被挂靠人在无损失的情况下,且根据挂靠协议约定,施工合同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挂靠人享有和承当,如果被挂靠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权利,那么损害了挂靠人的民事权利
4、成认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的权利并不损害发包人的权利
在认定挂靠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如果挂靠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当连带责任
5、为防止企业恶意逃债,应严格审查挂靠关系的真实性
认定挂靠关系成立并不是单纯凭一纸挂靠协议,而应审查是否存在挂靠的事实,即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