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田),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一、甲方将位于面积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南至,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2016年月日起至2031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田),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元整一亩,付款方式为:每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四、乙方承包荒滩(田)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田)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
六、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转让流转
流转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八、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未交付部分―%的违约金
九、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田)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十^―、乙方将荒滩(田)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十二、甲方保证该荒滩滩(田)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三、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