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屋顶租赁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山东泰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3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合作事宜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同意将位于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莱芜市清华高科企业孵化有限公司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提供给乙方用于电站建设及建成电站的运营,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以最终建设为准,年限为自本项目正式建成投运之日起共计年,乙方使用甲方厂房屋顶所属厂房屋顶及其附属场地总面积约为30000平方米
以实际测量为准
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解决
二、由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臵,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屋顶租赁:1、经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屋顶及其附属场地建设项目,采用分块发电,电站所产生的电能并入公共侧电网,乙方以租赁方式取得甲方屋顶及附属场地的合法使用权,租赁费用标准为元/平方米/年
2、支付方式:自屋顶租赁协议签订当日,开始使用该屋顶之日起计算,总装机容量3000千瓦,前年支付租金人民币,第3年开始每年支付年租金元,每年年底一次性结算,甲方于每年年底前向乙方开具正规租金发票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以上年度租金计算按照实际建设使用面积支付
3、如果莱芜是国家电网介入、发改委备案登记、发改委核定电价不小于1元每KWH不能完成,合同作废,乙方放弃该项目,乙方需承担自本协议起至正式放弃该项目期间的房顶租赁费用
4、租期满后有选择权,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续期5年
如乙方决定续期,许在租期满前一年书面通知甲方
四、各方责任:1、甲方责任:1配合乙方完成项目验收所需工作;2在项目建设和电站运营过程中,为加快项目进度,提高效率,需配合乙方工作,提供便利;3在项目运行期内,因由于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