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决策要参国家信息中心第14期(总第23期)2006年4月13日本期导读本期焦点………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介……2《京都议定书》综述……………………3清洁发展机制(CDM)概念………….4CDM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4中国实施CDM的意义………………….5CDM项目的范围与条件……….…….…5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6国内情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项目……...11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受理的项目….......13已由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不反对意见函的项目……………...14内蒙古自治区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14梅州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与能源利用项目.15国际动向发达国家和一些国际机构的行动………15发展中国家积极抓住机遇……………...16观点精粹高广生: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17祝光耀:积极推进清洁发展机制(CDM)争取共赢…………………………………18李俊峰刘迎春:CDM对我国企业的影响.19刘德顺:中国发电领域CDM市场潜力..20程夏蕾:CDM与小水电………………...22林伟:中国风电项目的CDM市场潜力..23黄盛初:煤矿区煤层气CDM市场前景..24潘家华:碳汇——林业长足发展的机遇与挑战……………………………………...25张吉生:中国西部地区的CDM机会….25附:国家气候办关于请各有关单位报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展情况的函………26内部资料注意保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简介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国际社会意识到气候变化问题的严重性,把气候问题列为全球十大环境问题之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于1988年成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IPCC于1990年发表了第一次研究报告,其结论是:人类活动排放的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积累量不断增长,将增强温室效应,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下个一百年“将导致地球表面在平均意义上的额外变暖”。国际社会对此做出积极响应,于1990年12月联合国大会第45届大会通过了第45/212号决议,决定设立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C)。正式发起了有关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谈判,旨在制定一个保护全球气候的国际会议。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于1991年2月至1992年5月间共举行了6次会议,于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在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供与会各国签署。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生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最终目的”是把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一个安全水平,即必须在某个时限内及时实现,并足够低到能够让生态系统自然适应全球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不受威胁;以及使经济发展能够以可持续的方式继续下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所有国家都有一个一般性义务:应对气候变化;采取措施适应气候变化影响;提交执行框架公约的国家行动报告。框架公约将全球各国分为两组:附件1成员国,即那些对气候变化负有最大历史责任的工业化国家;非附件1成员国,主要由发展中国家组成。公约根据公平原则以及“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附件1国家首先采取行动,在2000年底之前将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到1990年的排放水平。(具体内容请登陆《中国气候变化信息网》。地址:www.ccchina.gov.cn)附件1成员国:本期焦点——清洁发展机制(CDM)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加拿大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欧洲共同体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日本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摩纳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注:*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京都议定书》综述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国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该议定书是1992年达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做出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具体实施规则。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带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环保协议,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社会的密切合作保护环境,降低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京都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