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中应具有的司法理念理念是行为的先导,是指南
好的理念能更好的完善司法体制,理顺司法机关和其他机关的关系,使国家司法权能够有效的行使和司法职能能够充分的发挥,弥补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自身的缺陷,杜绝司法腐败,增强司法机关的威望和公信力
本文主要就检察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应具有的司法理念予以分析
【关键词】司法理念客观公正法律监督诉讼效率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各地的政法部门也都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在新的一年里又纷纷开展了多项切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为此,我们也在思考,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下我们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司法过程中应具备哪些司法理念
一、客观公正的理念公平和正义历来是司法机关的灵魂和生命,也是司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
但长期以来,不管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司法公正的研究和讨论往往较多地集中于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检察机关在司法公正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关注相对较少
虽然司法公正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在司法活动中共同的价值追求,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共同保障着司法公正的实现,但是检察机关作为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检察机关在保障司法公正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通过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其他机关司法公正的实现
同时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之一,本身也存在着指导和激励其职能行使的价值目的和价值取向
因此,研究检察机关在保障司法公正中地位和作用,对于促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具有现实意义
检察机关不仅要在本身的工作中实现司法公正,还要监督其他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
从立案、侦查、诉讼到审判乃至执行的各个环节,甚至到民事、行政案件,不论哪个环节或方面,检察机关都在通过自身的司法活动或是国家赋予的监督权利维护着司法活动的客观公正
因此坚持客观公正的理念对维护法律第1页共6页的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有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