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FNB0203共4页第1页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分工规定(C)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在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一人,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室、中心)各设经理(主任)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经理(副主任)若干人
第四条本公司各分公司设经理一人,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五条前条所列人员由各部分公司依实际需要请总经理核定
第六条总经理依董事会的决议与董事长的指示全面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第七条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业务,并于总经理请假或因公出差时由总经理指定一人代理其职务,不指定时由副总经理互推一人代行
第八条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依照总经理之命负责处理各该部(室、中心)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德能勤绩,并呈报其升迁赏罚
第九条各分公司经理依照主管部经理之命,负责处理各该分公司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德能勤绩,并呈报其升迁赏罚
第十条各部(室、中心)副经理(副主任)辅助该部(室、中心)经理(主任)处理该部(室、中心)业务,并于该部(室、中心)请假或因公出差时代理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分公司副经理辅助该分公司经理处理该分公司业务,并于该分公司经理请假或因公出差时代理其职务
第十二条管理部负责有关财务、会计、成本、成品管理、经营资料的汇集分析,及预算统制的事项,管理部之下设财务科、会计科、成本科、成品科及资料科分管其事务
第十三条财务科负责下列事务(一)资金的筹措、经营、调度
(二)财务经营情况的分析,及财务报表及预算的编造
(三)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的保管,银行存款的调度
(四)现金的出纳、票据的签发及记录
(五)贷款的接洽,清偿各项应办手续的办理
(六)各项奖金、津贴的核发
(七)出口押汇事务的办理
(八)有关科目明细帐的记载
(九)一般货款的催收及员工分期付款的收款
(十)其他有关财务事项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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