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质量评价标准(初稿)1
指导思想:电力营销工作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高素质的营销队伍为依托,以技术创新为支撑,努力构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电力营销管理体系,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质量的评价主要从工作质量评价和工作实绩指标两个方面进行,包括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评价标准暂按五年内努力达到的目标来确定
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质量的评价(1000分)包括:市场研究与开发(50分)、需求预测与管理(50分)、公共关系管理(40分)、业务管理(140分)、电费管理(140分)、计量管理(140分)、用电检查管理(50分)、营销服务(140分)、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及应用(150分)、营销队伍建设(50分)、营销机制与体制(50分)等方面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与服务工作质量评价与考核
评价指标及评价规定:序号评价指标评价规定标准分备注1
1市场研究与开发50(一)工作质量评价1
1制定“电力营销与服务战略”和“电力营销与服务三年规划”,全面指导企业营销活动;建立基于市场分析基础上的营销规划、计划的滚动修订机制
缺一项扣5分,未滚动修订扣2分
2研究把握本地区经济及能源发展趋势,制订有针对性的市场开发策略,编制市场开发指导书
未编指导书扣10分
3经常开展市场研究分析,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对细分市场进行具体分析,并以此指导营销活动,实施差异化服务
无市场分析扣10分
4市场开发有年度工作计划、有投入,并每年有若干市场开发的成果
5建立营销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并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加强对平均电价等经济指标的管理
缺一次扣2分
6(二)工作实绩指标1
6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6%
每降低1分,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