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二○○九年九月第一部分医院中医特色优势基本准入标准四川省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申报等级评审中医特色优势基本准入标准序号指标分值评分细则得分1A
医院使用规范名称;(4分)B
坚持中医医院办院方向;(4分)8医院名称不规范不得分;医院制定中医特色优势建设规划并按年度实施,无中医特色优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不得分,年度实施计划未落实扣2分
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医师、药剂人员的比例≥60%
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医师、药剂人员的比例≥60%
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医师(含中西医结合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医师、药剂人员的比例≥60%
10每降低5%扣1
5分,<50%不得分
中医医院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科室比例不低于临床科室设置的60%
中医专科医院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科室(含专科二级分科)比例不低于临床科室设置的60%
中西医结合医院临床科室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科室比例不低于临床科室设置的60%
各类医院均应设立中医特色病区;设立中医“治未病”科室
10科室比例共6分,每降低5%扣1
5分,<40%不得分
中医特色病区和“治未病”科室各2分,共4分,设立得分,未设立不得分
4三级医院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专科>5个,二级医院地市级以上重点中医专科>3个
(6分)制定并实施重点专科优势单病种诊疗、护理常规
(4分)10重点中医专科每少1个扣2分,三级医院少于3个不得分,二级医院少于2个不得分
优势单病种诊疗、护理常规未制定不得分,运用不好扣2分
5三级医院开设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门诊>30个,二级医院开设中医(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门诊>15个
8每少3个扣1分,三级医院少于20个不得分,二级医院少于10个不得分
6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