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第二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一、基本险别基本险又称主险,可以单独投保。它包括平安险(FPA)、水渍险(WPAWA)和一切险(allrisks)。二、附加险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之分。前者承保由于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后者承保由于特殊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一般附加险(GeneralAdditionalRisk)一般附加险有下列11种险: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andNon-Delivery,简称TPND)2.淡水雨淋险(FreshWater&orRainDamage)3.短量险(Shortage)4.混杂、沾污险(IntermixtureandContamination)5.渗漏险(Leakage)6.碰损、破碎险(ClashandBreakage)7.串味险(TaintofOdour)8.受潮受热险(SweatandHeating)9.钩损险(HookDamage)10.包装破裂险(BreakageofPacking)11.锈损险(Rust)由于保险公司对一般附加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均已包括在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内,因此,投保人如己投保了一切险,就不需再加保一般附加险。(二)特殊附加险(SpecialAdditionalRisk)特殊附加险有下列8种:1、战争险(WarRisk)2、罢工险(StrikesRisk)3、舱面险(OnDeckRisk)4、进口关税险(ImportDutyRisk)5、拒收险(RejectionRisk)6、黄曲霉素险(AflatoxinRisk)7、交货不到险(FailuretoDeliverRisk)8、货物出口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FireRiskExtensionClause—forstorageofcargoatDestinationHongKong,IncludingKowloonorMacao,简称FREC)特殊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而只能在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第三节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第四节其它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第五节保险条款的约定和进出口货物保险实务一、保险条款的约定二、进出口货物保险实务在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中,被保险人在选择确定投保的险别后通常涉及的工作有:确定保险金额、办理投保并交付保险费、领取保险单证以及在货损时办理保险索赔。(一)、保险险别的选择易碎的玻璃器皿宜保一切险;而笨重、不易短缺、损坏的钢铁制品就不必保一切险;散装的粮食等要保短量险等。保险险别如系海运保险,可从中国保险条款(CIC)的三种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中选择一种险别进行投保。如采用多式联运,则应按所使用的不同方式分别选择各方式适用的险别一起投保。(二)、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InsuredAmount)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金额,也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价值(InsurableValue)确定的。保险价值一般包括货价、运费、保险费以及预期利润等。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凡按CIF、CIP条件达成的合同一般均规定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通常还须在发票金额的基础增加一定的百分率,即所谓“保险加成”,这是由国际贸易的特定需要决定的。如合同对此未作规定,按《2000年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卖方有义务按CIF、CIP价格的总值另加10%作为保险金额。这部分增加的保险金额就是买方进行这笔交易所支付的费用和预期利润。如国外客户要求提高加成率,也可接受,但由此而增加的保险费在原则上应由买方承担。保险金额保留整数,不设辅币,且小数点后零以上的数都应进位。例如:USD545.01,应写成USD546。1.出口货物的保险费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ClF或CIP价×(l+投保加成率)保险金额一般是按CIF或CIP价格为基础加成确定的,如我方报CFR或CPT价,客户要求改报CIF或CIP价,则CIF或CIP价可按下列公式换算:CIF=CFR或CPT价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为简化计算程序,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了一份保险费率常用表。将CFR或CPT价格直接乘以表内所列常数,便可算出CIF或CIP价。2.进口货物的保险费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原则上也按进口货物的CIF或CIP价格计算,但目前进口合同大都采用FOB或FCA条件,为简化手续,方便计算,一些外贸企业和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共同议定平均运费率(也可按实际运费计算)和平均保险费率。其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按FOB或FCA价格进口时保险金额=FOB(FCA)价格×(l+平均运费率十平均保险费率)(2)按CFR或CPT价格进口时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