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制度及其相容性[摘要]制度是思想观念的外化,任何制度都体现着某种思想观念
本文探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思想文化基础,蕴涵的哲学文化理念,进而探讨了该制度与中国思想文化的“相容性”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哲学文化相容性一、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容性问题制度是思想观念的外化,任何制度都体现着某种思想观念
并且,思想观念与制度乃至物质往往结合为一个整体,互相支持,从而这些具有高度一致性与融贯性的思想、制度与物质,在总体上便可以称为“文化”
而孤立的没有支持的制度或物质或思想都不可以称为文化,所以文化是一个关乎思想、制度与物质的一致性的概念
[1]那些缺乏思想支持的制度,也就是与固有文化不相容的制度,往往是新创制的,或者是引进的
由于与固有文化适应不良、“水土不服”,这些制度的绩效常常不容乐观,推行它们的制度成本较高,这就是所谓制度与文化的冲突,它实际上涉及制度的“一致性”或“相容性”问题
“一致性”或“相容性”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
刘易斯在其名著《经济增长理论》中提出的,即“制度、观念或环境与经济增长相一致”
[2]一致性包括三个方面:制度与经济增长的一致性,制度体系自身的一致性,以及制度与其他经济政治环境的一致性
其中制度与经济增长的一致性指的是,“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促进取决于制度把努力与报酬联系起来的程度,取决于制度为专业化和贸易所提供的范围,以及制度允许寻求并抓住经济机会的自由
”[3]而制度体系自身的一致性指的是影响经济发展的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除最核心的宪法、一般法律、政令等表现为正式约束的“硬”制度外,还包括宗教、伦理和家庭等“软”制度,以及价值信念、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软”制度
种种制度间形成复杂的相互祸合,并能适应于其他政治经济环境从而可很讲经济发展则我们认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