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试行)前言孕产妇系统保健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
它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优生优育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是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近年来农村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经验而制订的
通过建立健全村、乡、县三级医疗保健网,明确职责,实行统一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达到减少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的发病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应以提高产科质量为中心,筛选高危孕妇为重点,实行分级分工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管理范围,提高保健质量
在已普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地方,可逐步开展围产保健工作的试点
一、孕产期保健内容:(一)早孕保健1.对怀孕妇女要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
2.凡确诊的孕妇应列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范围,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
3.对早孕妇女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指导,包括避免接触各种有害有毒物质
4.对有异常症状或发现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及时诊查、指导或转送上一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管理范围,重点监护
(二)产前保健1.检查次数和时间初查:孕3个月(孕12周)前1次
复查:孕5—6个月(孕20周~24周)1次
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均应在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及早终止妊娠
孕7~9个月(孕28~36周)每月1次
孕9个月(孕36周)后每10天左右一次
(孕妇产前检查次数一般不应少于5次,高危孕妇酌情增加复查次数
)2.检查内容(1)初查内容(孕12周内)①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史等,并推算预产期
②进行体格检查,包括测身长、体重、血压、妇科检查